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 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工程设计[项目编号:JG2024-537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0-******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棠东经济发展总公司
- 联系电话:020-******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31号
- ******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日期:2024年11月08日
- 附件: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脱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