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兴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拟更新、安装来宾市兴宾区地质灾害信息警示牌,需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网上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2025年地质灾害信息警示牌
二、项目内容:地质灾害信息警示牌安装,立牌数量58块(60cm*100cm,铝合金材质),分布于兴宾区16个乡镇
三、地质灾害信息警示牌控制价共计:11.6万元
******财政局
五、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告公司或企业;
(二)具有确立法人地位的各资质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三)具有近两年类似业绩材料(采购合同书原件为准)。
六、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七、最终确定询价中标单位
结合最低有效报价经我局重要项目评审小组议定后确定中标单位。
八、其他
(一)响应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我局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二)本次询价不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
响应单位将项目相应文件于 ******资源局综合股十(新世纪 8栋 515室)。
邮寄地址:兴宾区榜山路裕达新世纪 8号楼515室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资源局
2025年5月15日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2025年地质灾害信息警示牌
二、项目内容:地质灾害信息警示牌安装,立牌数量58块(60cm*100cm,铝合金材质),分布于兴宾区16个乡镇
三、地质灾害信息警示牌控制价共计:11.6万元
******财政局
五、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告公司或企业;
(二)具有确立法人地位的各资质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三)具有近两年类似业绩材料(采购合同书原件为准)。
六、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七、最终确定询价中标单位
结合最低有效报价经我局重要项目评审小组议定后确定中标单位。
八、其他
(一)响应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我局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二)本次询价不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
响应单位将项目相应文件于 ******资源局综合股十(新世纪 8栋 515室)。
邮寄地址:兴宾区榜山路裕达新世纪 8号楼515室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资源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