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促进黄埔区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2024年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拟以公开询价方式对外遴选一家第三方机构,承担我局2024年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评审服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评审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在服务时间内协助采购人开展2024年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评审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1、协助开展引才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相关宣贯会不少于2场,参会企业累计不少于30家;
2、协助开展企业引才情况的摸排工作。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联系对口企业不少于100家并形成工作台账;
3、对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做好登记跟踪。指引企业进行申报书预填写辅导,确认人员信息填报齐全,不少于30人次。
二、征集起止时间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报价包括:项目工作费用、材料费、食宿费、交通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企业服务领域有相关政府服务工作经验,熟悉工信领域各级人才专项相关情况,了解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政策。
(三)具备履行服务项目所必需的场所、设备、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四)提供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本地化服务支撑能力证明材料、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等)。
(五)工作方案和计划(包括对项目的理解与解读、项目整体响应能力、服务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及履约保证措施)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六、材料提交方式
投标单位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24年11月11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服务中心e栋208室,邮政编码:510530,联系人:徐先生,电话:******,工作日提交资料时间:9:00-12:00、14:00-18:00。
七、遴选标准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具体遴选评分标准如下:
本项目由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和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四部分构成。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一)技术评分
(二)商务评分
(三)价格得分
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同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单位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分
(四)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评审
以“信用中国”(******)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单位每一条记录扣1分,最高扣5分;未列入则不扣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评审时以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八、其他
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5日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评审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在服务时间内协助采购人开展2024年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评审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1、协助开展引才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相关宣贯会不少于2场,参会企业累计不少于30家;
2、协助开展企业引才情况的摸排工作。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联系对口企业不少于100家并形成工作台账;
3、对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做好登记跟踪。指引企业进行申报书预填写辅导,确认人员信息填报齐全,不少于30人次。
二、征集起止时间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报价包括:项目工作费用、材料费、食宿费、交通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企业服务领域有相关政府服务工作经验,熟悉工信领域各级人才专项相关情况,了解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政策。
(三)具备履行服务项目所必需的场所、设备、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四)提供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本地化服务支撑能力证明材料、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等)。
(五)工作方案和计划(包括对项目的理解与解读、项目整体响应能力、服务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及履约保证措施)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六、材料提交方式
投标单位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24年11月11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服务中心e栋208室,邮政编码:510530,联系人:徐先生,电话:******,工作日提交资料时间:9:00-12:00、14:00-18:00。
七、遴选标准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具体遴选评分标准如下:
本项目由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和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四部分构成。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 |
分值 | 45分 | 40分 | 10分 | 5分 |
(一)技术评分
分值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10分 | 对项目的理解与解读 | 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比较,对比最好得10分;对比次之得7分;对比一般得4分;对比差得0分。 |
10分 | 项目整体响应 | 根据服务机构对本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工作组织时间安排进行比较评分。对比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4分;差得0分。 |
15分 | 服务方案 | 根据服务机构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比较评分。对比优得15分;良得12分;中得9分;次得6分,差得0分。 |
10分 | 质量保证体系及履约保证措施 | 以质量保证体系及履约保证措施进行横向比较。对比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4分;差得0分。 |
45分 |
(二)商务评分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细则 |
13 | 本地化服务支撑能力 | 投标人直接跟踪服务,在使用地区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服务便捷。在广州市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得6分,在黄埔区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得13分,没有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房屋租赁证明等)。 |
10 | 承担中小企业服务相关经验以及惠企政策培训的相关经验 | 服务人才企业50家以上,得5分;服务50-30家,得3分;服务30-10家,得1分;服务10家以下得0分/过去1年中举办过相关类培训/宣传活动,举办过3场,得5分;举办过2场,得3分;举办过1场,得1分;无举办,得0分。提供相关的盖章资料复印件。 |
12 | 项目组人员能力水平 | 项目组人数不少于3人,每人得2分,最高得6分;项目组成员学历为硕士或以上学历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资质证明等。 |
5 | 企业质资 | 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各级职能部门主管的企业或协会,符合条件得5分,以营业执照为准。 |
40 |
(三)价格得分
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同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单位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分
(四)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评审
以“信用中国”(******)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单位每一条记录扣1分,最高扣5分;未列入则不扣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评审时以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八、其他
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5日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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