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乡村振兴示范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资中县乡村振兴示范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道路工程)监理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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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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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资中县乡村振兴示范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资中县乡村振兴示范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资发改投资【2023】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批准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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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资中县罗泉镇、重龙镇。
2.2、建设规模: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包含乡村道路改造(乡村道路、入户道路、村组道路)。
2.3、监理服务期限:146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资中县乡村振兴示范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道路工程)监理服务及相关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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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5年(2020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9000万元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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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6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网址:******/)—“登录”—“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投标保证金支付、投标文件上传等。
4.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4.3本招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需使用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打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12-******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29 09:30[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在交易系统确认签名。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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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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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以北、学府路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 555号1栋1单元13楼1307 号 |
邮政编码: | 641200 | 邮政编码: | 610000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黄先生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2025-08-05 |
8.本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 ******改革局 | 电??? ? 话: | ****** |
传??????? ? 真: | / | 电子邮件: | / |
地??????? 址: | 资中县桂花街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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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2]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