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武安市洺湖夜环境亮化提升项目
已由
武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武审投批复【2025】81号批准,
招标人为******服务中心,
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多方对上争取和本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武安市2.1.2招标规模:本项目通过“十星连珠、以点串线”勾勒南北两岸城市绿心印象,拟对洺湖公园音乐喷泉、星辰树阵、生态家园、诗与远方、都市印象、流萤听风、鹊仙桥、彩虹桥、南岸滨水栏杆、道路树、挡土墙、汉白玉桥照明、湖心岛花台码头、都市舞台、幻梦星河等节点进行亮化提升,打造洺湖夜间景观。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2.4质量要求:合格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1.3 其他要求:(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声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
-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声明。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1500:00:00至 2025-05-2000:00:00,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报名并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09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