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支流新洲区举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83 招标概况 招标概况 | 长江支流新洲区举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于2025-09-12 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 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11856.4308 | 11908.91889 | 11870.655905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540 | 540 | 540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瑞祥 | 邱常菊 | 胡晨光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注册建造师 | 注册建造师 | 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鄂 ************ | 鄂 ************ | 鄂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 | | | 评标情况 公示时间 中标公示时段 | 2025-10-15 18:21:47 至 2025-10-18 18:21:47 | 异议与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和湖泊局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新洲区邾城街衡州大道 32 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李科长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430400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和湖泊局 | 联系人 | 李保华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新洲区邾城街衡州大道32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勇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166号东湖春树里8栋1单元5层17室5 |
行政监督部门 | ******办公室 | 联系人 | 王浩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新洲区邾城街衡州大道 32 号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管理局 | 联系人 | 周主任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 1 栋(政 务服务大厅)2 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