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043-XM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系统、安全、密码测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07 10:51 地址:******/xxgg/qjxxgg/qjzbgg/2025/7/94c00d45e******aabe44312b55cdce.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其他补充说明为: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须将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其他补充说明为: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须将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时,须同时密封递交彩色打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4条内容。(如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以电子文件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4条内容为:
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 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
14.2 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知第14条内容为: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 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
14.2 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
14.3 供应商应准备《投标文件》彩色打印纸质版正本1 份。纸质版须左侧固定胶状成册。
14.4 所有密封袋上均应标明:
(1)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在2025年8月1日上午09:30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密封袋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3)密封袋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报价时,能原封退回。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07-11 15: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上坡路26号
联系方式:刘四海,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吴玥,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玥
电 话: 010-******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043-XM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系统、安全、密码测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07 10:51 地址:******/xxgg/qjxxgg/qjzbgg/2025/7/94c00d45e******aabe44312b55cdce.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其他补充说明为: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须将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其他补充说明为: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须将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时,须同时密封递交彩色打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4条内容。(如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以电子文件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4条内容为:
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 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
14.2 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知第14条内容为: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 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
14.2 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
14.3 供应商应准备《投标文件》彩色打印纸质版正本1 份。纸质版须左侧固定胶状成册。
14.4 所有密封袋上均应标明:
(1)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在2025年8月1日上午09:30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密封袋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3)密封袋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报价时,能原封退回。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07-11 15: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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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上坡路26号
联系方式:刘四海,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吴玥,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玥
电 话: 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