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5年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HBXT-2025-10184]-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17 20:09:13 作者:李玮 浏览次数:次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5年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5年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5-10184),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5年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95.4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5年新媒体运营服务,包括①短视频运营:依据公司品牌、重点推广业务及产品,结合时事热点,策划、拍摄短视频并完成后期制作;②重点活动网络直播支撑:直播主题策划、场地、背景搭建、设备、专业主持人等;③信息流投放:重点营销活动直播场次、重点短视频作品在新闻平台、视频平台、社交平台等进行信息流推送;选择与公司形象、重点产品定位相契合的知名人士、意见领袖或网红合作,进行视频共创、代言等。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若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本次采购框架协议金额执行完毕,则框架协议终止。
服务区域:山西省全省。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成交1名供应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任一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具体最高响应限价如下:
类型 | 序号 | 事项 | 要求 | 单位 | 标准 | 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元) | |
服务一:视频拍摄及制作 | 1 | 业务宣传视频 | 1.负责提供音/视频拍摄所需全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摄像机、灯光、录音等服务。 | 条 | 30S | 1400.00 | |
条 | 1min以内 | 2800.00 | |||||
条 | 1-3min | 4500.00 | |||||
2 | 主题视频宣传制作 | 1.负责系列视频策划,结合热点、山西特色等进行主题视频策划。 | 条 | 1min以内 | 5000.00 | ||
条 | 1-3min | 11000.00 | |||||
条 | 1min以内网红合作KOL(粉丝20万以上) | 7000.00 | |||||
条 | 1-3min网红合作 | 15000.00 | |||||
3 | MG动画 | 1.输出视频文案,进行平面设计,最终制作动画特效,播放效果类似动态ppt,画面转化流畅。 | 秒 | 元/秒 | 140.00 | ||
4 | 业务录播 | 1.业务宣传等活动录制(含拍照服务,最少含一个机位); | 条 | 半天 | 1400.00 | ||
条 | 一天 | 2300.00 | |||||
1.业务宣传等活动录制(含拍照服务,最少含二个机位); | 条 | 半天 | 2800.00 | ||||
条 | 一天 | 3700.00 | |||||
5 | 视频剪辑整合 | 1.根据需求方提供的照片、视频等进行视频剪辑; | 条 | 1min以内 | 800.00 | ||
条 | 1-3min | 1300.00 | |||||
条 | 3-5min | 1800.00 | |||||
服务二:重点活动网络直播支撑 | 1 | 重点活动网络直播 | 1.根据中国电信品牌定位及营销重点,支撑完成直播,形式包括专场直播、发布会、品宣会等方式,单场直播时长不小于2小时。 | 场 | 大于2h | 3700.00 | |
2 | 网红/主持人直播 | 1.根据要求寻找对应网红/主持人账号进行主题直播合作; | 人 | 省级主持人 | 8000.00 | ||
人 | KOL(粉丝20万以上) | 5000.00 | |||||
3 | 场地搭建 | 1.根据活动现场直播环境搭建、改善 | 场 | / | 2800.00 | ||
4 | 人员培训 | 主播培训 | 主播形象、话术、节奏把控、直播技巧、平台规则等方面培训课程 | 场 | / | 3000.00 | |
运营人员培训 | 运营人员直播间组建、投流、产品设计、复盘等技巧培训 | 场 | / | 2000.00 | |||
短视频制作培训 | 直播预热及主播日常短视频拍摄制作培训 | 场 | / | 1500.00 | |||
服务三:信息流投放 | 1 | 新闻类 | 腾讯新闻 | 开屏广告 | CPM | / | 30.00 |
信息流大图广告 | CPM | / | 37.50 | ||||
信息流视频广告 | CPM | / | 39.50 | ||||
今日头条 | 开屏广告 | CPM | / | 35.00 | |||
信息流大图广告 | CPM | / | 34.00 | ||||
信息流视频广告 | CPM | / | 20.00 | ||||
网易新闻 | 开屏广告 | CPM | / | 35.00 | |||
信息流大图广告 | CPM | / | 34.00 | ||||
信息流视频广告 | CPM | / | 20.00 | ||||
新浪新闻 | 开屏广告 | CPM | / | 35.00 | |||
信息流大图广告 | CPM | / | 34.00 | ||||
信息流视频广告 | CPM | / | 20.00 | ||||
2 | 视频类 | 腾讯视频 | 开屏广告 | CPM | / | 28.00 | |
焦点图 | CPM | / | 45.00 | ||||
前贴片广告(15s) | CPM | / | 18.00 | ||||
暂停广告 | CPM | / | 35.00 | ||||
抖音 | 开屏广告 | CPM | / | 40.00 | |||
视频信息流 | CPM | / | 32.00 | ||||
小红书 | 开屏广告 | CPM | / | 35.00 | |||
视频信息流 | CPM | / | 30.00 | ||||
B站 | 开屏广告 | CPM | / | 35.00 | |||
视频信息流 | CPM | / | 30.00 | ||||
3 | 社交类 | 微信 | 朋友圈信息流广告(山西) | CPM | / | 34.00 | |
新浪微博 | 开屏广告 | CPM | / | 40.00 | |||
信息流大图广告 | CPM | / | 18.00 | ||||
4 | 其他类 | QQ音乐 | 开屏广告 | CPM | / | 40.00 | |
信息流大图广告 | CPM | / | 25.00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人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的视频内容拍摄及创作、直播、互联网广告投放项目业绩(所有有效业绩覆盖以上内容即可),且至少1项单个有效业绩合同金额在95万元(含税)或以上。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封面、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单个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需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
2.1.3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综改示范区晋善街52号
邮 编:030032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 编:430000
联系人:李玮、鲍娜、吕杨、潘峰、冷霜
电 话:******
电子邮件:******
户 ******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账 号:************159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