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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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T | 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788000元 |
2 | ************97 | ******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790000元 |
3 | ************13 | ******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786000元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黔东南州麻江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 |||||||
招标人 | ******资源局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5年 02月18日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振华御景国际一栋二单元1801楼上会议室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排序如下: | ||||||||
公 示 内 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 | |||||
技术分: 31.64 | 商务分:60.00 | 总分: 91.64 | 报价:788000.00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28.58 | 商务分:59.49 | 总分:88.07 | 报价:790000.00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
技术分:26.54 | 商务分:59.75 | 总分:86.29 | 报价:786000.00元 | |||||
公示期 | 2025年 02月18日至2025年02月20日 | |||||||
公示说明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本公示的投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3、监督单位:******改革局 投诉电话:0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