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宜黄县禁止大货车通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郑专飞 **********
报价起止时间:2025-05-16 09:13 - 2025-05-23 18:00
采购单位:******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描述:环保卡口抓拍单元:1、传感器类型:1英寸全局曝光CMOS(*2),2、图片分辨率:4096(H)×2160(V),3通讯接口:4个RS-485接口,1个RS-232接口;2个RJ45 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
次要参数要求:1批 2861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宜黄县禁止大货车通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项目5-16.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抚州市 宜黄县 凤冈镇 六里铺16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宜黄县禁止大货车通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项目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 说明:如投标人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视同提供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中(1)~(6)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无需再提供上列项证明文件。 一、交货时间。成交之日起15天内完成。 二、质保期。质保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等,由中标人进行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本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费用和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采购人可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 4、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供应商的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任何部分均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一切可能的知识产权侵权的指控,采购人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第三方的任何赔偿、补偿、垫付的款项以及应对指控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项目相关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