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林分公司普遍服务基站占地租赁公示
关于隆林分公司普遍服务基站占地租赁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隆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采购内容
(1)关于隆林分公司隆林县蛇场乡乐香村上乐香屯基站用地租赁项目:租用期限20年,自2025年02月11日至2045年2月10日,年租金2000元(不含税),租金按一次性支付
(2)关于隆林分公司隆林县新州镇含山村古城屯基站用地租赁项目:租用期限20年,自2025年02月11日至2045年2月10日,年租金2000元(不含税),租金按一次性支付
(3)关于隆林分公司隆林县岩茶乡弄金周龙屯基站用地租赁项目:租用期限20年,自2025年02月11日至2045年2月10日,年租金10000元(不含税),租金按一次性支付
(4)关于隆林分公司隆林县新州镇弄桑村敢毫屯基站用地租赁项目:租用期限20年,自2025年02月11日至2045年2月10日,年租金5000元(不含税),租金按一次性支付
2.直接采购原因
直接采购依据为《中电信桂〔2020〕165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广西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合规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三条第五款第3点规定条件: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如:租赁办公场所统一配置的物业服务、有特定要求的广告投放、会展服务合作等。
3.直接采购供应商
地主:胡兴和
4.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2日,有效工作日共3天。
5.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隆林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 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城东迎宾大道电信公司
邮编:5334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隆林分公司
日期: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