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以市发改审批【2025】127号批准建设, 项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3个******街道办,生态修复面积为310.17hm2,根据项目区植被状况、立地条件等因子,采取人工补植补造和抚育的措施对项目区进行林地提质改造,总面积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长安区古树名木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主要完成长安区527株古树名木(散生古树名木111株,400株柿子古树群+16株日本落叶松名木群)的保护与修复。;
2.2 项目地点:项目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街道刘秀村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修复工程等3个子项施工监理;标段编号:N******06nJiWFno8q001;标段类型:监理 ;
******街道刘秀村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修复工程等3个子项施工监理,包含本项目施工阶段和管护期工程监理服务。 ;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街道刘秀村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修复工程等3个子项施工监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与【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任职,并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 ******街道刘秀村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修复工程等3个子项施工监理,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与农林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农林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或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地灾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在本单位任职,并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4.3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已登记;
3.4.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现关联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4.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仟******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3.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1请投标人于 2025年06月12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5年06月22日 00时00分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下载招标文件。
4.2 ******街道刘秀村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修复工程等3个子项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不收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街道刘秀村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修复工程等3个子项施工监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2日14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街道刘秀村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修复工程等3个子项施工监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6.1 ******街道刘秀村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修复工程等3个子项施工监理,开标时间为 2025年07月02日14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街道刘秀村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修复工程等3个子项施工监理,开标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
7.2 投标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xa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册、副本3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8887),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中心。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建元路与元鼎路交叉路口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777号浐灞自贸中心E座803室 |
联系人: | 王雪峰 | 联系人: | 陈扩、刘思雨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邮编: | ||
******银行: | ******有限公司西安莲湖路支行 | ******银行: | ******有限公司西安东大街支行 |
账号: | ************0277 | 账号: | ************3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