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2月17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蒸湘采计2025-A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6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中“14.水车,材质:采用进口松木,经过浸泡防腐处理耐候耐腐性强,外观色泽鲜艳,活性成分保持量符合GB/T 22102-2008标准。立柱大小为95*95mm,扶手大小为30*50mm,底部框架龙骨大小为50*95mm,面板用材大小为30*95mm。”现更正为“14.水车,材质:采用松木,经过浸泡防腐处理耐候耐腐性强,外观色泽鲜艳,活性成分保持量符合GB/T 22102-2008标准。立柱大小为95*95mm,扶手大小为30*50mm,底部框架龙骨大小为50*95mm,面板用材大小为30*95mm”。2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综合评分表中“投标人或所投智能交互平板产品制造商具备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十星级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认证证书的计10分,具备≥七星级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认证证书的计5分,其余不得分。”现更正为“投标人或所投智能交互平板产品制造商具备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十星级及以上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认证证书的计10分,具备七星级及以上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认证证书的计5分,具备六星级及以下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认证证书的计1分,本项最高计10分,不累计计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刘俏 电话:****** 2、采购人 ******教育局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 联系人:肖先生 邮编:421000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57,59号华亿玉锦名城J栋207 联系人:刘俏 邮编:421000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