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现将沈阳市辽中区民用分散供暖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高登小区锅炉房、皮家堡小区锅炉房、鹏宇花园锅炉房、鑫海家园锅炉房、安泰家园锅炉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民用分散供暖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高登小区锅炉房、皮家堡小区锅炉房、鹏宇花园锅炉房、鑫海家园锅炉房、安泰家园锅炉房)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刘二堡镇
******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本项目高登小区锅炉房总占地面积210.7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台4t/h生物质锅炉及其配套环保设施;皮家堡小区锅炉房总占地面积542.9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台4t/h生物质锅炉及其配套环保设施;鹏宇花园锅炉房总占地面积148.4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台4t/h生物质锅炉及其配套环保设施;鑫海家园锅炉房总占地面积170.0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台4t/h生物质锅炉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安泰家园锅炉房总占地面积255.7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台4t/h生物质锅炉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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