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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理州桃源水库工程剑川境内移民房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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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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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云南省大理州桃源水库工程剑川境内移民房产评估服务项目已由云发改农经〔2023〕226号、云搬发〔2024〕59号、云水许可〔2024〕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桃源水库项目位于黑惠江上游支流桃源河上,是以置换洱海流域16.4万亩农业灌溉供水为主的ⅱ等大(2)型水库工程,最大坝高68米,总库容1.12亿立方米,工程总投资57.29亿元,建设总工期54个月,是我省水库建设历史上投资最大的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明确的“十四五”150件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洱海保护和洱海水资源综合利用的重点工程。水库淹没将影响剑川县羊岑乡新松村、六联村、中羊村、兴文村4个行政村,涉及迁移人口约1377户5558人。
2.1大理州桃源水库工程剑川境内移民房产评估和测绘服务。
2.2项目投资估算:约750万元。
3.招标内容
3.1招标内容:此次招标内容为云南省大理州桃源水************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剑川境内的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对1377移民安置户房产进行评估和测绘。
3.2招标范围:
(1)房地产评估:完成本项目境内移民房产评估工作。
(2)测绘:完成本项目境内移民房产测绘工作。
3.3项目实施地点:剑川县境内。
3.4服务周期:
(1)房产评估要求: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提供正式成果文件,招标人可视工作需要,分批分期要求中标人提供成果材料,直至项目完成全部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2)测绘要求: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成果文件,招标人可视工作需要,分批分期要求中标人提供成果材料,直至项目完成全部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3.5质量要求:
(1)房产评估工作:提供的房产评估报告满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对其提供的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2)测绘工作:满足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城市测量规范》等国家地方现行的测绘相关标准规范,并通过《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标准,并对其提供的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3.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委员会打分结果最后得分由高至 低的顺序确定三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三家中标人不指定具体评估数量,最后评估资产数量取决于移民安置农户自行从三家中标候选人中选取,并按实际评估户数结算。
3.8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444元/户(含完成本招标项目测绘、房产评估所需的全部费用,实际户数以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户数为准),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证照:
******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2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4.4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颁发认证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4.5业绩要求:
(1)房产评估: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移民安置资产评估类的(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2)测绘: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1个测绘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4.6企业信誉:
(1)当前未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当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禁止建筑市场准入、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当前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近三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4.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即联合体由1家牵头方(满足资格要求的评价企业)联合1家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其他要求
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注:如查询到投标人有以上情形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4报名确认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方办理即可(牵头人为:房地产估价机构)。
6、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9月30日15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点击切换至“大理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7.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点击切换至“大理州”)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10-******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8.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网址:******/homepage,点击切换至“大理州”),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8.3开标方式
网络解密:投标人开标时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点击切换至“大理州”)进行解密(温馨提示: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详情请参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解密时间30分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8.4该项目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9、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9.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9.3开标网址:******/homepage,点击切换至“大理州”。
9.4开标方式:本项目开启网上远程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
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②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 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10、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联系方式
******办公室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风营小区52号
联系人:赵珠丽
电话:******
******有限公司
******学校六楼
联系人:赵锡莲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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