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水头镇水网综合治理工程--鳌江老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水头镇水网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24〕11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鳌江老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水头镇水网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平阳县水头镇,共涉及七条河道,河道总长度6825m,新建护岸12342m,其中新开河道约836m,新建滨江河1330m,整治河道4433m,新建青岱箱涵150m,绿化面积113400m2。根据发改批复分标计划,本工程划分为6个标段分期实施。
一期为新建新开河4,西起鸣溪涵闸,南至中后闸站,河道长度388m,河道宽度45m,设计河底高程为2.5m,护岸长度775m,投资额为3916万元。
二期为新建青岱箱涵,青岱箱涵包括箱涵及明渠河道护岸其中青岱箱涵长150.0m,同上游现状河道衔接,明渠河道共计长约76.4m,连接至现状桥梁。箱涵净宽3.5m,净高2.5m,明渠净宽5.0m,两岸护岸长度约152.2m,设计河底高程4.0m。投资额为1895万元。
三期为鳌江老河道治理工程,西起章岙水闸下游,终点至中后闸站上游,长度2397m,规划河道宽度54~117m,河底高程为1.5~3.5m,护岸长度4440m,投资额为19908万元。
四期为小南岛河和石头宫河治理。小南岛河西起上小南闸站终点下小南水闸,长度 1920m,河道宽度45~60m,设计河底高程为1.5m,护岸长度3469m。石头宫河北起现状寺前小桥,往南汇入小南岛河,河道长度116m,河道宽度10~15m,设计河底高程为1.5~2.5m,护岸长度194m。投资额为10479万元。
五期为新建新开河3,北起整江老河道,南至鸣溪河,河道长度448m,河道宽度55m,设计河底高程为2.6m,护岸长度905m。投资额为4635万元。
六期为新建滨江河,西起中后闸站上游,往东终于上小南水闸,设计河道长度1330m,河道宽度8m,设计河底高程为2.5m。新建箱涵段长度403.4m,尺寸为2孔X4m;新开挖河道长度927m,护岸长1854m,投资额为13127万元。
2.2本标段招标范围为鳌江老河道(章岙水闸~中后闸站),计划工期12个月,相应概算投资约1990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约7016.94(包含水利部分约为3516.88万元,景观部分约为3149.89万元,市政部分约为350.17万元),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176万元。
本工程通过对鳌江老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鳌江老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平阳县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鳌江老河道2.4公里,本工程等别为Ⅳ等,河道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1)水利部分:河道全段清淤疏浚,设计河宽不小于60m,设计河底高程为1.5~3.5m,新建护岸4.4公里,新建人行桥梁3座等。(2)景观部分:本工程景观绿化面积10.7万m2。景观整治内容:景观绿化环境提升(绿道、节点、运动场、亭廊架、栈道、绿化、河岸地形)、配套服务设施(服务驿站、坐凳、果壳箱、标志牌、小品、安全设施等)、夜景亮化(功能性照明、节点照明、氛围艺术照明)等相关内容。(3)市政部分:沿河排水管网改造提升,新建提升泵2座等。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测量、施工图设计复核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家审查会、以及配合业主项目申报、审批和以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
2.3 勘察设计进度: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优化、同时工程勘察进场;方案确定后15个日历天内出具初步设计报告及工程勘察提交详细勘察(含测量)成果报告;出具初步设计批复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包含施工图审查)。
2.4 服务期:设计自合同签订生效至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复及工程竣工备案完成为止。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项条件或由①和②项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需由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仅限承担设计或勘察中的一项工作任务,承接的工作任务不允许相互交叉;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为******/col/col******69/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共资源交易管理平******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col/col******70/index.html)。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col/col******69/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col/col******69/index.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泾川中路458号
邮 编: 325405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环城北路416-446号后门一单元201室
邮 编: 325405
联 系 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地址:昆阳镇兴工北路149-2号水利大楼
邮编:325400
联系人:/
电话:0577-******
传真: /
2025 年 08 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