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承担“图木舒克市盖米里克镇云天塑料加工厂废旧塑料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s/1aWcDnfCa83ERvSbtCJdq7A
提取码:6uf3
******有限公司(刘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第三师49团。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图木舒克市盖米里克镇云天塑料加工厂
地址:第三师49团15连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金福园商都5-2-201、202、211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邮箱:******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图木舒克市盖米里克镇云天塑料加工厂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