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事处龙之韵生态园滴灌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d******
******办事处龙之韵生态园滴灌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3,763.75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3,763.75元
采购需求:拆除新建 260mpvc管63×1.0mpa,新建5套大棚的滴灌设备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电子邮箱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41a栋1至2层)
六、开启
时间:2025年9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41a栋1至2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应将所有材料放至一个pdf文件中)(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有限公司大连华南广场支行 ;账号:******8)。****** ,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并电话告知我司。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41a栋1至2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大连华南广场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办事处龙之韵生态园滴灌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d******
******办事处龙之韵生态园滴灌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3,763.75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3,763.75元
采购需求:拆除新建 260mpvc管63×1.0mpa,新建5套大棚的滴灌设备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电子邮箱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41a栋1至2层)
六、开启
时间:2025年9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41a栋1至2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应将所有材料放至一个pdf文件中)(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有限公司大连华南广场支行 ;账号:******8)。****** ,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并电话告知我司。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41a栋1至2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大连华南广场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