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巴东县信陵镇农村福利院自产物资销售、食堂食材等供货服务商采购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CX20250516
2、项目名称:巴东县信陵镇农村福利院自产物资销售、食堂食材等供货服务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
5、最高限价:供应商从信陵镇福利院购买自产的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信陵镇福利院根据食堂采购计划,再销售给信陵镇福利院,信陵镇福利院支付不高于3%的费用(含税费);信陵镇福利院食堂食材物资采购和其它物资采购的最高限价为同期市场基准价。
6、采购需求:为了规范信陵镇福利院自产物资销售行为,规范食堂食材采购行为,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现需采购供应商。福利院自产销售物资含蔬菜、生猪、山羊、肉牛、水果等农副产品。福利院食堂食材物资采购含蔬菜、禽蛋、调味品、冷鲜、冻货类、大米、苞谷面、食用油、肉类等。福利院其他物资采购含副食、护理用品、日杂用品、五金用品、肥料等。供(销)货地点:信陵镇农村福利院。
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包号,具体内容如下:
01包:蔬菜、禽蛋、调味品、冷鲜、冻货类,所需供货商数量为1家;
02包:肉类,所需供货商数量为1家;
03包:米面油类,所需供货商数量为1家;
04包:副食、护理用品、日杂用品、五金用品、肥料类,所需供货商数量为1家。
7、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如遇上级文件政策调整,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包、02包、03包供应商须有832平台账号、商铺,能正常使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7日至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财政局旁)。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公司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号)到******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财政局旁)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5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财政局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东分中心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东县信陵镇农村福利院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荷花村2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