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
项目编号: NXLT-2025-ZC/08
项目名称:******农村局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 动模造粒机 | 其他机械设备 | 2 |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25000.00 | |
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 粉碎机 | 粉碎机 | 1 |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84000.00 | |
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 除臭除尘设备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1 |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78200.00 | |
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 滚筒筛 | 筛分设备 | 1 |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60000.00 | |
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 装载机 | 其他装卸设备 | 1 |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360000.00 | |
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 包装机 | 裹包机械 | 1 |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5000.00 | |
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 履带式翻抛机 | 其他分离及干燥设备 | 1 |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19000.00 | |
数量合计: | 8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11 19:00:00 至 2025-07-1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05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88。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上传,开标时使用CA锁在“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0512-******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1获得帮助。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6.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海原县政府西街与华山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浙商国际公寓楼13楼1332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董晓利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代婷
电话: ******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