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永顺县磊鑫石材加工厂(原永顺县继亮石材加工销售场)年产12000方石材加工建设项目”做出以下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永顺县磊鑫石材加工厂年产12000方石材加工建设项目(原永顺县继亮石材加工销售场年产12000方石材加工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湘西州永顺县灵溪镇猛晓村
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占地面积124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废料堆场、石材加工区、沉淀池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条石10000方,石板2000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永顺县磊鑫石材加工厂
2、联系人:陈雪
3、联系电话:******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生产日期
1、竣工日期:于2025年4月建设完毕,于2025年5月投入运营。
2、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日期: 2025 年5月15日至 2025 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