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螯合物进行外运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辉县招标采购-2025-38-1 | ******管理局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螯合物进行外运处置项目 | ****** | ****** |
3.2投标人须具有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废 物类别包含HW18(危险废物类别:772-002-18)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并显示时间】;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