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2025-2026年沧县及其周边区域钻井水基泥浆固体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2025-2026年沧县及其周边区域钻井水基泥浆固体废物处置
招标项目编号:ORG******0731-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人在沧县及其周边区域需要进行钻井水基泥浆固体废物处置业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将钻井水基泥浆固体废物进行晾晒后,进一步粉碎,合规处理,以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和建设方的环保要求。本项目预计工作量 130 口井/井次,估算金额1055 万元(不含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服务商。
2、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GB34330-2017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 18599-202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SY/T 7298-2024 陆上石油天然气钻井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1091-2020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SY/T 5329-2022《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
******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规定及现时有效的质量标准。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项目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3、服务地点:招标人沧县及其周边区域 施工区域。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尚未结束,则项目服务期限顺延至为该井服务完为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井工作量。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同时应取得地方政府环保部门下发环境影响报告的同意建设的批复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同意文件(或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合格的文件)。
提供有效的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应批复文件(或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合格的文件)。
(三)投标人具有排污许可证。提供排污许可证。
(四)承诺钻井岩屑年处理规模≧5万方。提供承诺书。
(五)投标人承诺自钻井水基泥浆固体废物拉运至其处理厂后6个月内完成合规处置,处置完成后,须提供持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包含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处置工艺说明、产物去向等信息,否则不予确认工作量及结算。提供承诺书。
(六)明确遵循《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环评批复要求,优先采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如钻井岩屑固化填埋、制建材、生物处理工艺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处理方案(技术原理、工艺流程、预期效果等)。?提供处理方案。
(七)具有提供钻井水基泥浆固体废物处置服务的设备、人员和保障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1.设备要求:
拟派本项目 粉碎机 至少 1台(此设备投标人必须自有)。
拟派本项目履带式挖掘机至少 1 台(此设备投标人必须自有)。
拟派本项目自卸车至少 2 台(此设备投标人可自有或租赁)。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自有设备的:提供设备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购置发票、设备照片、车辆年检信息(自卸车提供);
租赁自卸车的:提供车辆清单、租赁合同、出租方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购置发票、车辆照片(可清晰显示车牌)、车辆年检信息。
2.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1 人,现场生产负责人 1 人,安全管理人员 1 人,现场施工人员至少 4 人(其中包括粉碎机操作人员至少1名、挖掘机驾驶员至少1名、自卸车驾驶员至少2名)。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人员台账明细(包含岗位及职责等信息)、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无效)。
现场生产负责人:人员台账明细(包含岗位及职责等信息)、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无效)。
安全管理人员:人员台账明细(包含岗位及职责等信息)、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无效)、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现场施工人员:人员台账明细、身份证、操作证(挖掘机驾驶员提供)、驾驶证(自卸车驾驶员提供)、工伤保险证明。其中工伤保险证明提供以下三类中的一种证明即可:
(1)工伤保险证明(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2)含工伤保险的社保证明,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3)含工伤保险的社保证明,投保人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还需提供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八)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九)投标人承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保障能力,承诺负责地方工农关系协调、钻井废弃物拉运过程运输协调、转移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等行政区域而需办理的审批或备案等。提供承诺书。
(十)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十一)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8-05 08:00:00 至 2025-08-12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8-19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每项目1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 6501 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王松涛
联系方式: 王松涛,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邮箱:******。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