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发改审〔202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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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康平县城市大型除雪设备及垃圾收运设备保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康平县城市大型除雪设备及垃圾收运设备保障项目。
二、建设地点:沈阳市康平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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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负责人:逯鹤春。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 8946.5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8468.50 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51.99 万元,预备费 426.02 万元,资金来源为80%申请上级资金,20%采用县财政资金。
七、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了解决沈阳市康平县除雪设备性能落后、维护成本高和环卫车辆老化严重、效率低下等问题,提升城市清洁度及环境质量,消除安全隐患,本项目计划在康平县进行大规模的设备更新。包括多功能除雪车(前置滚刷、后载撒布机)8 辆、铲车 6 辆、大型钩机 2 辆、翻斗车(8 吨)10 辆、湿扫车 4 辆、多功能水车 3 辆、小型道路湿扫车 10 辆、护栏清洗车 3 辆、压缩车(8 吨)45 辆、重型翻斗车45辆、保洁电动车 150 辆、垃圾收运车(3 吨)35 辆、勾臂车(6m3)15 辆、 勾臂箱(6m3)30 个、垃圾分类箱(240 升)15000 个、应急处置车 (皮卡)2 辆。
八、建设期限:12个月。
接文后,抓紧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并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局审批。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