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提质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提质工程监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和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金溪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抚州市金溪县境内
2.2 招标规模:工程总投资约33215.90万元;建安费约28157.38万元,监理招标控制价暂定227.22万元,参考《金溪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金府发【2023】13号)计算,最终按照经评审中心财审后的预算工程建安费的0.8%*(监理中标价/监理控制价)计取。
2.3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工程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计划施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1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4)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监理人员不少于2名(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须具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拟投入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均须提供连续六个月的(指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程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否则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①开标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②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2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参与本次监理投标的监理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
7.3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考勤规则自主完成考勤打卡。
7.4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5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6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供水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7.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单位需将所有资格审查需评审的原件扫描到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如上传不全或者未上传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8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溪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金溪县秀谷镇永和三路2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金溪县商贸城秀谷中大道22号3区53号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
监督机构:******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