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14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漯河市源汇区(含西城区)农村供水工程 | 报告表 | ******有限公司 | 漯河市源汇区(含西城区)农村供水工程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西城区 | 漯环监表〔2024〕4号 |
4漯环监表[2024]4号-漯河市源汇区(含西城区)农村供水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