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一、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施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经理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且无在施建设项目,提供技术负责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现更正为: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施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经理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且无在施建设项目,提供技术负责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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