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医学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NZT2024-79
项目名称:海南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医学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釆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釆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项目实施地点:海口市龙华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原名为灵龙大厦,为地上 3 层、地下1 层楼一栋,总建筑面积5470.49 ㎡, 现拟改建为海南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医学中心。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0******医院配套设施等,项目规模以最终审批合格后的初步设计规模为准。
预算金额:本项目无具体金额,采用下浮率报价。
报价要求: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本次报价为下浮率报价,且本次报价包含: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调研费专家费、会务费、印刷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最终以项目的投资金额作为结算依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6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须提供相应资质)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09 月23 日至2024年 09 月 29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08 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10 月 08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发布媒介
******医院官网》
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安宁路3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898-******
******医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