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千秋院区慢病管理检查设备采购项目标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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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10-14 15: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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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千秋院区慢病管理检查设备采购项目,该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评审细则及采购需求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止。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因涉及到医用设备采购,行业企业多为大型企业。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质疑:①提供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付款方式
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款 100%。(注:若中小企业中标,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落实预付款制度。合同签订、担保措施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 40%(中标人须提供在金融机构办理的同等金额的保函,保函须使用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详见附件。
四、潜在投标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和证明材料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号:******);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请配合word版本,扫描件加盖公章视同书面形式。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服务中心
地 址:天长市石梁西路40号
联系方式:王延军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天天玩商务楼1栋五楼
联系方式:******
附件: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