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预算评审工程咨询提供框架协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预算评审工程咨询提供框架协议服务项目 | 0 | 0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为经审计机构审计后合法依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近3个月的完税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完税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预算审核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和单位近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或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一合同项目最多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须注明 项目名称、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性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提供填写完整的征集文件申请书(见附件:征集文件发放登记表)和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以压缩文件 (文件格式: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0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