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DL******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更正如下:
1、配送服务方案评分准则内容作出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①配送服务的货源、②采购渠道、③供货保障、④品质监控、⑤日常管理组织、⑥应急预案、⑦物流配送)进行评审。 投标人方案具备以上7点得80%,缺一项扣10%。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评分。 评分依据: 评审委员根据提供方案进行评分: 1.方案具体、条理清晰为优,得20%; 2.方案较为具体、条理比较清晰为良,得10%; 3.方案不够具体、条理不够清晰的为中,得5%; 4.方案不具体、不清晰或未提供配送服务方案的为差,得0%。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①配送服务的货源、②采购渠道、③供货保障、④品质监控、⑤日常管理组织、⑥应急预案、⑦物流配送)进行评审。 (二)评分标准: 投标人方案具备以上7点得80%,缺一项扣12%,扣完为止。 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以方案的整体全面性、科学性,框架结构的完整性、系统性,以及亮点突出、工作量设置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分: (1)整体服务方案完整; (2)各环节的工作流程系统合理; (3)方案内容满足项目实际需要; (4)采购渠道稳定; (5)服务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依据以上内容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的,加20%; 依据以上内容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的,加10%; 依据以上内容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的,加5%; 依据以上内容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的,不加分。 |
2、质量保证措施评分准则内容作出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包括①货物的来源、②加工、③包装、④保存、⑤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投标人方案具备以上5点得60%,缺一项扣10%。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评分。 评分依据: 评审委员根据提供方案进行评分: 1.方案具体、条理清晰为优,得40%; 2.方案较为具体、条理比较清晰为良,得20%; 3.方案不够具体、条理不够清晰的为中,得10%; 4.方案不具体、不清晰或未提供配送服务方案的为差,得0%。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包括①货物的来源、②加工、③包装、④保存、⑤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二)评分标准: 投标人方案具备以上5点得60%,缺一项扣12%。 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以质量保证措施的整体全面性、科学性,框架结构的完整性、系统性,以及亮点突出、工作量设置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分: (1)质量保证措施完整; (2)各环节的工作流程系统合理; (3)保证措施满足项目实际需要; (4)操作流程合理; (5)质量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依据以上内容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的,加40%; 依据以上内容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的,加20%; 依据以上内容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的,加10%; 依据以上内容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的,不加分。 |
3、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评分准则内容作出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评审内容: 1)投标人具有五星级生鲜农产品供应商星级认证证书(服务能力达到GB/T35105-2017(鲜食果蔬城市配送中心服务规范)体系认证的得14%。 2)投标人具备五星级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证书,服务能力达到GB/T33129-2016(新鲜水果、蔬菜包装和冷链运输通用操作规程)体系认证的得14%。 3)投标人具备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证书,履约能力达到GB/T33718-2017(企业合同信用指标指南)及GB/T31863-2015(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认证的得14%。 4)具有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SA 8000:2014《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要求》);得14%。 5)具有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 31950-2023《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得14%。 6)具有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认证证书(达到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16868-2009《商品经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Q/GDZR 01068-2023《售后服务完善程度技术规范》的要求,十星级);得15%; 7)具有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认证证书五星级(符合GB/T23793-2017《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的要求);得15%; 以上7项最高得100%。 评分依据: 1.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体系证书,原件备查; 2.提供******委员会官网(******/)的查询截图。 3.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和提供该证书在办理受审证明材料的,亦可得分。 | 1)投标人具有五星级生鲜农产品供应商星级认证证书(服务能力达到GB/T35105-2017(鲜食果蔬城市配送中心服务规范)体系认证的得14%。 2)投标人具备五星级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证书,服务能力达到GB/T33129-2016(新鲜水果、蔬菜包装和冷链运输通用操作规程)体系认证的得14%。 3)投标人具备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证书,履约能力达到GB/T33718-2017(企业合同信用指标指南)及GB/T31863-2015(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认证的得14%。 4)具有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SA 8000:2014《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求》);得14%。 5)具有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 31950-2023《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得14%。 6)具有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认证证书(达到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或GB/T16868-2009《商品经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十星级);得15%; 7)具有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认证证书五星级(符合GB/T23793-2017《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的要求);得15%;以上7项最高得100%。 评分依据: 1.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体系证书,原件备查; ******委员会官网(******/)的查询截图。 3.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和提供该证书在办理受审证明材料的,亦可得分。 |
4、信息化能力评分准则内容作出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评审内容: 投标人自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具备: ⑦果蔬种植监测类系统(包含“果蔬种植监测”关键字或内容的)得12.5%; ⑧投标人具备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得12.5%; 以上8项合计满分100%。 评分依据: (1)如为自有的,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著作权人需为投标人)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截图; (2)如为租赁或购买的,同时提供: ①提供购买(或租赁)合同(协议)扫描件【合同(协议)需体现签署方为投标人】和购买(或租赁)发票(发票需能体现购买人为投标人); ②转账汇款支付凭证截图(付款人需为投标人,收款人需为合同(协议)中的出租方或售卖方)。如为投标人自有的系统无须提供此项内容; ③出租(售)方以上系统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著作权人需为出租(售)方;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 | 评审内容: 投标人自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具备: ①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类软件(包含“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关键字或内容的)得12.5%; ②农产品仓储出入库管理类软件(包含“农产品仓储出入库管理”关键字或内容的)得12.5%; ③农产品冷链运输管理类系统(包含“农产品冷链运输管理”关键字或内容的)得12.5%; ④物流运输实时监控管理类平台(包含“物流运输实时监控管理”关键字或内容的)得12.5%; ⑤农产品配送服务类软件(包含“农产品配送服务”关键字或内容的),得12.5%; ⑥加工设备清洗消毒控制类系统(包含“加工设备清洗消毒”关键字或内容的)得12.5%; ⑦果蔬种植监测类系统(包含“果蔬种植监测”关键字或内容的)得12.5%; ⑧投标人具备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得12.5%; 以上8项合计满分100%。 注:软件产品名称与标书要求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相同类型的系统不能重复得分,一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如果包含多个系统内容(通过系统操作页面截图体现)可累计得分。 评分依据: (1)如为自有的,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著作权人需为投标人)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截图; (2)如为租赁或购买的,同时提供: ①提供购买(或租赁)合同(协议)扫描件【合同(协议)需体现签署方为投标人】和购买(或租赁)发票(发票需能体现购买人为投标人); ②转账汇款支付凭证截图(付款人需为投标人,收款人需为合同(协议)中的出租方或售卖方)。如为投标人自有的系统无须提供此项内容; ③出租(售)方以上系统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著作权人需为出租(售)方; ④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可同时提供系统或软件的功能截图扫描件;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 |
5、项目负责人评分准则内容作出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1、评审标准: 投标人拟安排的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并且需具备健康证。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审: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相关专业; (2)具有政府相关部门、事业单位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 (3)具有政府相关部门、事业单位颁发的的高级“食品检验工”证书。 (4)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农业部人事劳动司颁发的的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 以上要求每满足一项得25%,满分100%。 2、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查询记录(******/xlcx/index.jsp)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注明原件备查外,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作为可以得分的依据。 (2)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取得的以上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截图。 (3)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社保证明(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1、评审标准: 投标人拟安排的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并且需具备健康证。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审: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相关专业; (2)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合格证明; (3)具有政府相关部门、事业单位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高级“食品检验工(员)”证书或高级“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4)具有政府相关部门、事业单位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的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 以上要求每满足一项得25%,满分100%。 2、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查询记录(******/xlcx/index.jsp)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注明原件备查外,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作为可以得分的依据。 (2)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取得的以上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截图。如已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尚未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系统(******/)查询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以及该发证机构在人社部备案的查询截图。 (3)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社保证明(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5年2月25日13:30(北京时间)前。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2月25日13: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8081/)。
7、开标时间:2025年2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8、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3:30至14: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更正日期:2025年2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楼7楼
联系方式: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话:******6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