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有限公司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采购人:******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本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旨在为******有限公司引入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以保障本单位在日常运营及各类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法律风险,并在法律纠纷出现时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服务时间为2025年度;
一标段:常年法律顾问服务A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金额11万元/年,税率6%; 二标段:常年法律顾问服务B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金额9万元/年,税率6%。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本项目共有 2 个标段,拟由2个供应商提供服务。每个供应商只允许参与本项目1个段落报价,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段落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标段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A项目擅长领域为投融资并购、公司治理;标段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B项目常年法律顾问B擅长领域为建筑工程施工、应收清欠。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有限公司采购两家常年法律顾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2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A项目擅长领域为投融资并购、公司治理;标段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B项目常年法律顾问B擅长领域为建筑工程施工、应收清欠。
2.3服务期限: 365天 ;
2.4服务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东风大道38号******有限公司 ;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常年法律顾问应勤勉尽责,依法维护******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以合同签订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承接过一项省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央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要求体现合同金额、范围、服务对象单位;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项目服务团队至少包含一名合伙人及两名执业律师,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0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14时3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风大道38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左佳佳
电 话: ******
2025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