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交通运输局南宫市交通便民出行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宫市交通运输局南宫市交通便民出行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南宫市交通运输局南宫市交通便民出行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5]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宫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宫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 南宫市大村乡、大屯乡、南便乡、王道寨乡、薛吴村乡、垂杨镇、段芦头镇、高村镇、明化镇、苏村镇、紫冢镇、北胡办、南杜办、西丁办等多个乡镇办。 2.1.2建设规模:项目覆盖南宫市多个乡镇,改造内容包括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针对 109 条农村道路(总长度115.23 千米)进行中修养护 264615.00 平方米,大修养护 197627.00平方米,土路翻建 25301.00 平方米,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45996.00米;危桥改造 3 座,改造面积 800.00 平方米;采购 40 部新能源公交车,其中公交版 32 部,公路版 8 部及 20 套充电桩 。 2.1.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书并下达具体任务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工作内容包括所有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 年 5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19 00:00 至 2025-05-24 00: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6-0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第一信封技术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实现评审专家“盲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宇航;电话0311-******。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南宫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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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交通运输局南宫市交通便民出行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3000 |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宫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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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宫市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燕赵南大街75号 |
邮编: | 055750 | 邮编: | 050800 |
联系人: | 张玉彪 | 联系人: | 李宇航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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