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特色文旅小镇旅游配套设施项目(EPC模式)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特色文旅小镇旅游配套设施项目(EPC模式)
招标编号:S************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特色文旅小镇旅游配套设施项目(EPC模式)已由《关于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特色文旅小镇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昌卡若发改基建{2025}14号)批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特色文旅小镇旅游配套设施项目(EPC模式)。
2.2工程地点: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
2.3项目概况和建设规模: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特色文旅小镇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含通村道路27425.32㎡,公共服务广场9065.87㎡,观景台138.35㎡,溪流整治2513.5m,堤防2114m及供水改造等工程。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504.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最高限价:8378.86万元;设计最高限价:125.68万元)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且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总工期12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施工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4投标单位须在最新的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8010/#/index)注册并提供网站截图。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0日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3日10时20分,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牵头人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5.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open-web-gc/login)。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供的相关材料,均不需提供。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藏昌都市卡若区生格村商贸大厦709号
联系人: 蓝工
联系电话: ******
******有限公司办公
地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达玛拉源小区1栋3-14-01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