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射频控温热凝器采购项目(重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LZB******
项目名称:******医院射频控温热凝器采购项目(重发)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15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医院射频控温热凝器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在政采云后台“获取采购文件”点击下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如未注册,应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服务中心(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告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2.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5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5.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5.3投标文件制作:
2.5.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
2.5.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2.5.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6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7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8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等介质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进行评标。
2.10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任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0574-******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朱一路2号联安明新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骆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翁宏娟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
******财政局
传 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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