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王河镇成寺村挂面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清水县王河镇成寺村挂面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根据清农项目发〔2025〕84号文件要求,该项目资金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现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清水县王河镇成寺村挂面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
三、项目编号:2025QXSNCJTJJGLZ-ZC012
四、采购内容:采购卧式和面机1台、出条机1台、搓条机1台、双机头上杆机1台、摆条机1台、输送带1台、烘房设备1套、下架切杆切断机2套、半自动包装机1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六、招标限价:19.8294万元
七、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衔接资金
八、投标企业资质范围和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竞价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竞价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信用中国”网截图(查询时间同报名时间)、“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查询时间同报名时间)、投标货物质量保证书。(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合格证》;
九、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请于2025年08月05日12时00分—2025年08月06日12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在线报名。报名须上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公告第八条规定的所有资质。(资质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竞价将视为无效竞价。)
十、竞价时间:
供应商请于2025年08月11日08时00分至2025年08月11日17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在线竞价。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