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2025年食品、药品、成品油、小家电等类别产品抽检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80D******001 | ******管理局2025年食品、药品、成品油、小家电等类别产品抽检服务项目(第三次)第一标包 | 175000 | 175000 | 是 | 175000 |
二、项目编号:范采磋商-2025-8
三、预算金额(总金额):97万元
最高限价:第一标包:17.5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2025年食品、药品、成品油、小家电等类别产品抽检服务;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磋商文件要求;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第一标包:食品抽检,详见技术要求。
5.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5.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濮阳市范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需取得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项目检验的相关资质认定(CATL)及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资质。
②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需要。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①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