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资产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商贸玛纳斯县分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4,809,598.33元,利息9,408,027.24元,代垫费用32,069.00元(上述债权金额截止日为2024年8月14日,截止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
二、债权担保情况
自然人为上述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三、处置方式:单户不良债权资产公开竞价转让。
四、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交易条件: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受理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和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吕先生、王女士
系电话: 0991-****** 、******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80号长城公司
邮政编码:830002
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5月16日
************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商贸玛纳斯县分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4,809,598.33元,利息9,408,027.24元,代垫费用32,069.00元(上述债权金额截止日为2024年8月14日,截止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
二、债权担保情况
自然人为上述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三、处置方式:单户不良债权资产公开竞价转让。
四、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交易条件: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受理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和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吕先生、王女士
系电话: 0991-****** 、******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80号长城公司
邮政编码:830002
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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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