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海口市龙华区智慧充电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第一期),比选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探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在龙华区及周边乡镇的部分现有公共停车场及路侧停车位配套充电桩基础设施,旨在构建覆盖全区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具体建设规模如下:1.做好公共充电站内停车位平整,每个点位充电站内配套充电桩、整流机柜、箱变、监控等基础设施,以及配套户外电缆及土建工程。2.在龙华区的路侧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共计2344个车位配套直流充电桩,新建分体式充电机220台,液冷超充终端(单枪)76 台,直流快速充电终端(单枪)28台,直流快速充电终端(双枪)1120台。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包括道路路侧,公共停车场及遵谭镇、龙桥镇、龙泉镇等乡镇公共场所。
2.3计划工期(服务期):自收到甲方完整提供资料后3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服务需求:对本工程拟建设范围内的现状地下管线进行探查,包括查明现状地下管线走向、埋深、管径、材质、压力、孔数等相关内容,并对地下管线的平面坐标位置、地面标高进行测量等(项目范围若发生调整,位于调整范围内的地下管线需配合同步开展补测工作,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比选控制价:910725.12 元。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比选申请人未处于正在限制投标活动的处罚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按格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06月10日09:00时至2025年06月13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东塔19楼1902房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需要的资料: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售价/元。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5年06月16日16:00时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街道海甸六西路12-1号(白沙门场站办公楼) |
地 址: |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东塔19楼1902房 |
联系人: |
王工 |
联 系 人: |
林工 |
电 话: |
0898-****** |
电 话: |
0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