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5]042号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507-04-01-99453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以东片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以东片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项目实施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债、专项债及上级补助资金等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分为2个子项实施。 (一)子项一:新津河以东片区区管道路排水防涝系统改造提升工程。针对现状管网开展清疏服务(洗井洗管),查明排水管网分布、走向、连接关系及尺寸规格、缺陷点等信息;完善重点片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系统,主要是区管道路范围,确保污水不排入水体,进而提升新津河以东区域的水环境质量;消除低洼点的强排空白区域,以提升重要区域的内涝防治标准;同时建设片区智慧排水管理系统,接入已开展市级智慧排水管理平台。建设内容为:1.对区域现状274千米排水管网进行系统详查、清疏,针对排水管道缺陷点位实施修复;2.区管道路雨污分流完善及排涝能力提升,共计建设约35.98千米排水管网,并于局部低洼区域建设排涝泵站;3.区管道路排水单元接驳完善及错混接整改,共计建设约34.42千米排水管网;4.建设龙湖区新津河东片区智慧排水管理系统,纳入已开展建设的智慧排水管理平台。 (二)子项二:新津河以东片区排水设施查漏补缺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将对沿河区域及市管道路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的查漏补缺,以实现新津河以东区域排水设施的全面提升,同时配套建设停车位、充电等市政设施。建设内容为:1.市管道路雨污分流完善及排涝能力提升,共************居住区、零散工业区、养殖区等全面完善排水管网接驳,共计建设约32.85千米排水管网;3.道路提升改造及停车位、充电桩等配套市政设施建设。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62670.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7707.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20.07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1648.01万元),预备费4642.24万元。 子项一新津河以东片区区管道路排水防涝系统改造提升工程投资估算费用为38160.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8081.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7252.17万元,预备费约2826.70万元。 子项二新津河以东片区排水设施查漏补缺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费用为24509.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9626.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3067.90万元,预备费约1815.54万元。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工程勘察(地形测量、管线探测及岩土工程勘察等工作);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设计方案的专家评审论证、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图纸变更、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协助发包人完成辖区内雨污管网排查、为洗井洗管提供技术指导等)。 | ||
工期 | ①勘察工期: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各子项工作任务后90天内完成该子项的勘察任务并提交成果; ②设计工期: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各子项工作任务后90天内完成该子项的设计任务并提交成果。 | ||
最高投标限价 | 1648.01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设计或勘察的相应资质,并需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设计或勘察的相应资质,并需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3280/TPBidder)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4日17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28日10时00分 |
提疑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8日17时00分 | ||
答疑公告时间 | 2025年8月11日17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28日10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28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
招标人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泰业大厦六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1005号房之一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洪工 | 联系电话 | 0754-****** |
行政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 |
项目核准部门 | ******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 |
监察部门 | ******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3.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3.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4(投标人)》)。 3.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4.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于开标时间前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4.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义)。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