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海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衔接《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我局组织开展《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指导老城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为了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或建议,请按照以下方式反馈相关意见或建议:
1.公示时间:30日(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7月5日)。
******人民政府网、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和公示栏、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公示栏、老城镇政府公示栏。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571900,联系电话:0898-******。
5.邮箱:******。
6.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了解详情,请咨询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岗。
附件:
附件: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单元详细规划公示图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海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衔接《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我局组织开展《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指导老城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为了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或建议,请按照以下方式反馈相关意见或建议:
1.公示时间:30日(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7月5日)。
******人民政府网、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和公示栏、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公示栏、老城镇政府公示栏。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571900,联系电话:0898-******。
5.邮箱:******。
6.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了解详情,请咨询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岗。
附件: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