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传统村落保护建设项目(EPC)(ESSJ-202510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SJ-202510QT-******1 | |||||||||||||||||||||||||||
1.招标条件 | |||||||||||||||||||||||||||
******改******************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沙地乡落都村、屯堡乡双龙村、芭蕉侗族乡戽口村、太阳河乡头茶园等9个村。 ******居环境改善资源活化利用等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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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居环境改善资源活化利用等工程。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20 合同估算价:******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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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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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资质要求:①设计单位:具备以下三项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②施工单位: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或查网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3)业绩要求: 近三年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均可)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年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市政工程业绩或建筑工程业绩(包括PPP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EPC、EPCO、F+EPC+O、施工总承包)中任意一项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①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施工单位,且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③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职业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提供投标前三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鲜章的承诺函)。(5)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到岗履职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投标前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无亏损承诺函(格式自拟)或牵头方提供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或 2024年度)。(7)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法院判决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别认定;(6)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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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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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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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 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 认证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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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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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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