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薛城区银河缤纷汇项目(EPC+O)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枣庄薛城区银河缤纷汇项目(EPC+O) | |||||||||
项目编号 | ************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8-370403-89-01-807425 | |||||||
招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枣庄薛城区银河缤纷汇项目(EPC+O),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停车场,超市,百货,潮玩,婚庆,量贩 KTV, 餐饮等业态的设计;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项目施工及项目的管理运营。 | |||||||
建设地点 | 枣庄市薛城区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0月15日09:30 | 开标地点 | ******服务中心三楼(黄河东路396号高速高铁之间)第一开标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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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
企业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乙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设计费报价(元/平方米) | 133.60 | 130.00 | 128.50 | |||||||
工程施工费总让利(%) | 2.88 | 2.11 | 3.00 | |||||||
质量 |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过相关部门图纸审查。且不得侵犯知识产权。 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过相关部门图纸审查。且不得侵犯知识产权。 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过相关部门图纸审查。且不得侵犯知识产权。 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24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 24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 24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 |||||||
运营期 | 20年 | 20年 | 20年 |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完全响应 | 是 | 是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徐战东 | 项目经理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 | ||||||
2 | 徐战东 | 施工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 | ||||||
3 | 刘延南 | 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410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吴顺鹏 | 项目经理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豫************ | ||||||
2 | 曾全来 | 设计负责人 | 职称证 | ****** | ||||||
3 | 李国锋 | 施工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豫************、豫建安B(2023)******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刘莲 | 项目经理 (兼施工负责人) | 初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72424/ 粤************ | ||||||
2 | 周曦滨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 | ******45548 | ||||||
四、评标情况 | ||||||||||
******委员会由5******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评标于 2025年10月 15日 10:05 至 2025年 10月 15 日 13:10,本项目采用多点分散评标方式,3名专家在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18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李圣洁,联系电话:0632-******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