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丽水市分公司莲都区小安溪幸福河湖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丽水市分公司莲都区小安溪幸福河湖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X-ZJ-BX-2025-040(2))
1.2采购人:******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2025年丽水市分公司莲都区小安溪幸福河湖信息化服务所需的高低位视频监控服务及低位网络广播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1.6采购预算:66.92万元(含税),本项目按成交金额签订合同。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
采购内容 |
时长(年)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年) |
1 |
高低位视频监控服务 |
4 |
140300 |
2 |
低位网络广播服务 |
4 |
1745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2025年丽水市分公司莲都区小安溪幸福河湖信息化服务所需的高低位视频监控服务及低位网络广播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为服务开始之日起4年,如出现合同期与服务期不一致的情形,以服务期为准。
2.3服务地点:丽水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9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视频监控服务类或网络广播服务类】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5控股与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丽水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综合服务-支撑服务-拓展业务技术支撑-数据采集服务-数据采集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12)按照采购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合作处理措施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按项目发售,供应商通过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标书费缴纳。标书费缴纳成功后,请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先生 ******)。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新供应商注册:未注册供应商,需输入网址(******/),在平台首页点击【帮助中心】,根据【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李女士 ******)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成功后,于平台首页点击【供应商登录】,登陆后在功能菜单“系统功能->组件下载”中下载【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 (供应商)】,并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
5.4采购文件款发票事宜:标书费缴纳后可在华信电子采购平台开具标书费发票。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时3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或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2)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
(3)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的。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采购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33号 |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
邮 ???编:310020 |
邮 ???编:310052 |
联 系 人:周工 |
联 系 人:刘兆欢、姜妮妮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liuzhaohuan.****** |
网 ???址:****** |
网 ???址:****** |
异议渠道:方式①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方式②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liuzhaohuan.******实名提出。
******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丽水市分公司莲都区小安溪幸福河湖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