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0114G******1001
1.招标条件
************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木兰县。
2.3建设规模:14万亩。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图)、施工图、预算书、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年度实施计划、竣工图,施工时派驻设计代表、协助建设单位迎接相关检查及各阶段验收、项目上图入库等工作。
2.6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不允许兼投。
其中:
一标段: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4万亩;
二标段: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
2.8招标控制价:项目批复后勘察、设计费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拟派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2人及以上。
项目班子所有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时间为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办公室
招 标 ******服务中心
地 址:木兰县木兰镇爱政街7号
联 系 人:张文研
联系电话:0451-******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31号世财滨江音乐花园小区4栋1号3层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