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项目-与儿街镇大沙埂村农村改厕治污项目(二次)”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中合同专用条款12.2.1
预付款支付期限由“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内预付工程款”修改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本项目付款方式由“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预付款担保,形式可为保函、保证、保险或其他担保措施等),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经审核的当期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支付,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经确认已完成工程价款的98%,余款2%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修改为“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预付款担保,形式可为保函、保证、保险或其他担保措施等),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经审核的当期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支付,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经确认已完成工程价款的98%,余款2%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附件10《支付担保》中第七条“争议解决”修改为“因本保函或******法院起诉”。
4、本项目为暗标,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一(包括封面)时不得盖章、不得体现公司名称,其他暗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不变。
三、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本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霍山县迎驾大道西路10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朱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女士
电话:******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05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变更公告.pdf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