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消防站新建工程文化布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1G |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座1901室 | 90.94(均分制) | 789055.43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消防站新建工程文化布置项目 ******消防站新建工程文化布置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规范、满足采购人使用功能要求并保证100%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保期(免费维护期):2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瑛、顾君(采购人代表)、李建勋、薛洪、严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5%,在此基础上打七折计取。由采购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28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9号
联系人:王俊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529室
联系人:张镜梅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镜梅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