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五头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96号-1 | ******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五头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 620527.84 | 620527.84 | 是 | 620527.84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3)工期:9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达到甲方要求
(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②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