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综合楼)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4日
项目概况:******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综合楼)提质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解放路时代广场斜对面沙县小吃二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19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新宁财采计【2025】000091
2、委托代理编号: HNQFW2025-GC-019
3、采购项目名称:******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综合楼)提质改造项目
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00元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8%;
□支持预付款,预付款比例: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结算金额的******银行保函、电子增信方式替代。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号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综合楼)提质改造项目 | B****** | 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部分 | 1个标段 | ******.00 | ******.00 |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项目部关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4)注明: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5 年8月4日至2025 年 8月11 日,上午 08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解放路时代广场斜对面沙县小吃二楼)
方式: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 19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全方位******有限公司(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解放路时代广场斜对面沙县小吃二楼)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五、开启
1、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 8月19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全方位******有限公司(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解放路时代广场斜对面沙县小吃二楼)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学校
地 址:******学校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解放路时代广场斜对面沙县小吃二楼
联系人:李湘、郑玉明
电 话:0739-******(办)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1、供应商填写前应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声明函要求进行声明,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不满足条件的无需填写。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对供应商声明所属的企业划型标准进行认定。
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c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