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陕县老旧小区改造(210国道片区)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Y-2025-1015
项目名称:宁陕县老旧小区改造(210国道片区)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2,134.7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老旧小区改造(210国道片区)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2,134.7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2,134.7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73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2,134.7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老旧小区改造(210国道片区)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zcdservice/zcd/shanxi/);(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老旧小区改造(210国道片区)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廉洁承诺书(格式自拟);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6日至 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供应商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采购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
(2)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供应商”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
(5)电子采购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采购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6)电子采购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采购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95、******00。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下载最新发布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如有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95。
(8)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设局
地址:宁陕县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产业基地航都绿洲17号楼三单元2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经源经办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